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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公司公告
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工程水保方案取得批复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公布)、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云南省水利厅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昆明市主持召开了《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项目建设单位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方案编制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和专家共20人。 与会专家和代表经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审查方案报告书、听取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情况的介绍和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内容的汇报后,专家组经认真质询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报告编制基本达到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 方案于2023年4月26日取得《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许可[2023]40号)。
2023
04-27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矿山北厂—架崖山露天采场西北顶部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程水保方案通过评审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公布)、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兰坪县水利局于2023年4月21日在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矿山北厂—架崖山露天采场西北顶部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兰坪县水利局、兰坪县发改局、兰坪县自然资源局、兰坪县林草局、兰坪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和专家共19人。与会专家和代表经现场调查、查阅资料、审查方案报告书、听取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情况的介绍和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内容的汇报后,专家组经认真质询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报告编制基本达到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04-25
易门县马头村光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取得批复
易门县马头村光伏项目规划交流侧装机容量230MW,拟采用国产540Wp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554400块、196kW组串式逆变器1100台,全站共有84个光伏发电单元。建设项目用地规模402.8697hm2,其中光伏阵列区用地规模面积为373.6315 hm2(林地部分的面积为368.7524hm2)。投资规模估算总投资142252.2万元。 受建设单位易门龙源上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易门县马头村光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2022年9月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经审查认为该方案达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及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永久使用林地部分于2022年9月7日取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临时使用林地部分于9月19日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易门县马头村光伏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玉林审批〔2022〕43号)。
2022
12-27
普洱市思茅区49件河(库)健康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为落实水利部、省河长办相关文件要求,思茅区水利局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思茅区境内49条河湖进行健康评级。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按照《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河湖库渠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50号)文件中大纲和技术标准要求迅速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河流影像资料的采集和调查。根据自然地理、水文水资源、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物种资源、水质监测等资料,对思茅区境内49件评价河道和水库进行了纵向分段、横向分区,从水域岸线状况、水量和水质、生物状况、社会服务功能等4个准则层进行了健康评价和综合分析,编制完成《普洱市思茅区49件河(库)健康评价报告》,普洱市思茅区49件河(库)健康评价工作圆满完成。
12-26
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宣威至曲靖段水保方案变更报告顺利完成
受省水利厅委托,2022年9月16日,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对《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宣威至曲靖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与会专家和代表经现场查勘、观看现场录像、查阅照片资料、审查方案报告书、听取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情况的介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对工程概况介绍和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内容的汇报后,专家组经认真质询和充分讨论,一致认为:《国家高速公路网G56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宣威至曲靖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基本达到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2022年12月14日,取得省水利厅的批复文件(云水保〔2022〕74号),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顺利完成。
昌都市左贡县玉曲河农畜产品加工厂防洪堤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取得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等有关规定,2021年7月2日专家对《昌都市左贡县玉曲河农畜产品加工厂防洪堤工程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进行了函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经审查,专家认为该方案达到了办法、编制规范及有关规程的内容和要求,同意通过函审。根据审查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我单位最终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于2021年11月18日取得批复(藏林资许准〔2021〕532号)。
09-26
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版)完成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环境现状,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机制,做好建设单位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由于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或由污染物排放引起的二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切实规范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保证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人员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经云南楚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编制《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版)》(以下简称“预案”)。 我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完成预案编制,5月13日在建设单位(云南楚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召开内部评审会,与会人员经认真讨论和研究,一致同意预案通过内审。我公司根据内审意见修改后于6月23日通过楚雄州专家组函审,并根据专家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于8月15日发布实施,同时报属地生态环境局备案。8月30日完成楚雄市、牟定县、姚安县及大姚县四个主管部门备案工作,本预案备案编号为:532301-2022-031-LT。
召夸至泸西高速公路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云南省水利厅转发关于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云南召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在昆明市主持召开了“召夸至泸西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测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方案编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共18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听取了方案编制、监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项目基本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昌都市洛隆县腊久乡至八宿县拥乡公路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了“昌都市洛隆县腊久乡至八宿县拥乡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代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进行了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通过验收。2022年7月27日,取得本项目验收报备回执(验收回执〔2022〕019号)。
08-26
楚雄州吕合煤业长坡煤矿90万吨/年扩建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2年3月19日,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公司在南华县主持召开了“楚雄州吕合煤业有限公司长坡煤矿90万吨/年扩建工程(长坡露天采矿区及排土场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我公司)、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项目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2022年5月10日,经云南省水利厅审核,所提交的报备资料完整,符合相应格式要求,同意自主验收报备(编号:云水保验收回执〔2022〕第33号)。
05-25
大瓦仓至昌隆铺高速公路水保方案变更通过评审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第24、49号令修订)、《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西南有色昆明勘察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水利厅委托,于2021年8月17日对我公司承担的“大瓦仓至昌隆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设计”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的情况介绍和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和审查,认为该方案基本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4-2018)及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
2021
10-26
澄江市抚仙湖径流区山水林田湖草矿山恢复治理项目通过竣工质量验收
“云南省澄江市抚仙湖径流区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治理面积1.27km2,主要实施措施边坡清理、客土回填碾压、挂网喷薄绿化措施、拦挡措施、截排水措施、植物绿化措施、复耕措施,安全防护网等措施。项目投资1.2亿元左右。 2020年4月澄江市自然资源局通过中投标,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作为项目施工全过程项目服务管理咨询单位,主要工作内容(1)项目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后期管护等过程的管理咨询服务;(2)协助甲方处理项目建设中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手续;(3)协助甲方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等事宜;(4)协助甲方完善参建各方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资金拨付审查手续;(5)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前期至养护期结束期间工程档案资料的归纳、整理、验收及归档封存;(6)其它与该项目相关的管理咨询服务。 玉溪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7月23日在澄江市自然资源局主持召开了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单位和全过程咨询管理公司等代表共30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得出了本项目基本通过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的结论。目前项目正在进行资料整理、归档和审计等工作。
09-24
中石化云南昆明寻甸钟灵加油站建设项目节水方案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我公司开展《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寻甸钟灵加油站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编制工作。我公司设计人员于2021年7月编制完成方案,并报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1年8月11日取得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对《寻甸钟灵加油站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意见(寻水务字〔2021〕30号),编制任务圆满完成。
08-25
国家高速公路G78汕昆高速江底(滇黔界)至召夸段(新建段)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5月9日,云南江召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师宗县主持召开了“国家高速公路G78汕(头)昆(明)高速公路江底(滇黔界)至召夸段高速公路(新建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我公司对验收报告编制情况进行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2021年7月23日,经云南省水利厅审核,提交的报备资料完整,符合相应格式要求,接受报备(备案号:云水保验收回执 [2021]—第56号)。
嵩明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报告(2021~2025年)编制工作完成
根据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嵩明县水务局于2020年8月我公司承担了嵩明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报告(2021~2025年)编制工作。历时10个月,开展了县级摸底调研、报告编制、县级初审、配合市级主管部门调研、市级会审、修改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等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报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省级主管部门用于汇总编制全省的规划,标志着嵩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报告(2021~2025年)编制工作基本完成。
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