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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公司公告
大营山至乐业变220kV送出线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40112-2021)的有关规定,按项目较重要性类型、地质环境复杂两个要素,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一级。2026年8月14日,通过函审方式,召开了评审会议,共6人参会,其中专家人5,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评审,已修改完善后交接业主。
2026
09-28
大草房至六合一110kV 送出线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临翔区锗渣中稀有金属高效绿色综合回收项目110kV供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函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建设单位于2026年8月邀请专家对《临翔区锗渣中稀有金属高效绿色综合回收项目110kV供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函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经审查,专家认为该方案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同意通过函审。
国道G219个旧(蔓耗)至马关(新桥河)段改扩建工程 通过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并取得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6年4月,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国道G219个旧(蔓耗)至马关(新桥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受云南省水利厅委托,技术评审单位于2026年5月8日在昆明主持召开了评审会,经质询答疑通过评审。2026年6月30日,取得云南省水利厅批复“云水许可〔2026〕56号”。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云南润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水利厅的委托,于2025年2月24日在昆明主持召开了《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
新源沟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取得批复
2026年7月22日,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新源沟光伏发电项目下发了《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新源沟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的批复》(宁水保复〔2026〕1号)。
临沧市永德县德党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永德县德党河水库管理局于2026年8月5日,在永德县主持召开了“临沧市永德县德党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玉溪市元江县羊岔街风电场(二期)项目 通过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6年8月10日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昆明市主持召开了《玉溪市元江县羊岔街风电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
文山前进光伏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工作圆满完成
2026年6月在文山完成施工图审查会议,2026年8月施工图设计经修改后完成终稿,并提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开展水土保持措施施工。
大草房至六合一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2026年8月14日,我单位邀请省级专家对《大草房至六合一11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函审。
芒市芒牛坝光伏发电项目、东山光伏发电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6年6月26日,建设单位在芒市组织了东山光伏发电项目、芒牛坝光伏发电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国道G219绿春(大兴)至金平(金河)段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
2026年8月24日,云南省水利厅对国道G219绿春(大兴)至金平(金河)段改扩建工程下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国道G219 绿春(大兴)至金平(金河)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水许可〔2026〕68 号)。
09-17
安仁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
元江县水利局于2026年7月4日在元江县水利局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安仁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
邑慈碑光伏发电项目、大塘子光伏发电项目、哈吉冲光伏发电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
元江县水利局于2026年7月24日在元江县水利局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邑慈碑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哈吉冲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大塘子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建设单位于2026年8月邀请专家对《临翔区锗渣中稀有金属高效绿色综合回收项目110kV供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函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