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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德钦县洛它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24-06-17 15:55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2024年3月,建设单位在德钦主持召开了“迪庆州德钦县洛它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1人、验收组及其他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项目通过验收。验收鉴定书及监理总结报告经修改完善、公示后于2024年5月上报云南省水利厅备案,5月30日取得验收报备回执(水保验收回执〔2024〕第4号)。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2024年3月,建设单位在德钦主持召开了“迪庆州德钦县洛它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1人、验收组及其他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项目通过验收。验收鉴定书及监理总结报告经修改完善、公示后于2024年5月上报云南省水利厅备案,5月30日取得验收报备回执(水保验收回执〔2024〕第4号)。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