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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桥水电站交通复建拉古大桥及对外连接道路(3号路)建设项目和大华桥水电站交通复建大华桥及对外连接道路(4号5号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26-02-24 1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11月23日建设单位在兰坪县主持召开了“大华桥水电站交通复建拉古大桥及对外连接道路(3号路)建设项目”和“大华桥水电站交通复建大华桥及对外连接道路(4号5号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监测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项目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2026年1月27日取得兰坪县水利局关于“大华桥水电站交通复建拉古大桥及对外连接道路(3号路)建设项目”验收报备回执(兰水保验收回执〔2026〕第5号)和“大华桥水电站交通复建大华桥及对外连接道路(4号5号路)建设项目”验收报备回执(兰水保验收回执〔2026〕第4号)。

水保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