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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24-02-26 09:16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2023年11月,建设单位在弥勒市主持召开了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3人、验收组及其他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水土保监测收工作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监测报告经修改完善公示后于2023年1月上报水利厅备案,1月31日取得云南省水利厅验收报备回执(云水保验收回执〔2024〕第5号)。

水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