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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24-04-16 14:34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202311月,建设单位在蒙自市主持召开了“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3人、验收组及其他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水土保监测工作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监测总结报告经修改完善、公示后于20231月上报水利厅备案,131日取得云南省水利厅验收报备回执(云水保验收回执〔2024〕第6号)。

水土保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