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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安下村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05-26 17:37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等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大唐牟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安下村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2022年10月编制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报送至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经审查,报告达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 2492-2015)及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2023年2月取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楚)〔2023〕30号)和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牟定县安乐乡、新田村、安下村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牟林许准〔2023〕7号)。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使用林地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