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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110KV秀田并网光伏电站通过水土保持通过专项验收

发布时间:

2016-03-18 00:00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2002第16号令,2005第24号令修订)以及云南省水利厅第7号公告《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15年12月2日永仁县水务局主持了楚雄州110KV秀田并网光伏电站送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建设单位云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编制单位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和监测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查看输电线路现场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情况后召开验收会议。建设单位汇报了工程建设情况,方案编制单位汇报了方案编制情况,监测单位汇报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经讨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及防治达到验收效果,一致同意楚雄州110KV秀田并网光伏电站送出工程通过水土保持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