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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大中山、老尖山两个风电场送出工程水保设施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

2016-08-31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24号令修订)的规定,楚雄州水务局于2016年8月30日在楚雄州大中山风电场升压站会议室组织开展了楚雄州大中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楚雄州老尖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两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现场验收,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现场并听取了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监测单位的汇报,进行了认真地讨论,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