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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水井坡光伏电站社稳报告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

2017-02-16 00:00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1729日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主持了宾川县水井坡2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评审会,参加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单位有宾川县信访局、宾川县维稳办、宾川县大营镇政府、宾川县大营镇排营村委会、国投大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邀请了环保、水务、国土、林业和农业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建设单位汇报了工程前期工程进展情况,我单位汇报了报告的编制情况,参会专家提出了质疑和讨论,相关领导代表进行了发言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经评审一致认为报告编制较为规范,内容完整,同意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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