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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112号道路(陈家营路-沙河北路)建设项目、五华244号路(110号路-137号路)新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

2017-03-10 00:00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号,24号令修订),昆明市五华区水务局于2017年1月6日聘请有关专家对《五华112号道路(陈家营路-沙河北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五华244号路(110号路-137号路)新建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在审阅报告和听取云南今禹公司关于方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后,审查专家认为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达到了阶段技术深度要求,同意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