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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大山小流域实施方案设计变更取得批复

发布时间:

2017-05-09 00:00

      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元阳县大山小流域”项目区位于黄茅岭乡。云南省水利厅于2016年5月30日下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会泽县六合小流域等17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水保〔2016〕42号),对元阳县大山小流域实施方案进行批复,批复内容为:流域土地总面积19.55km2,治理面积11.53km2;具体工程量:土埂坡改梯23.28hm2、水保林173.83hm2、经果林56.67hm2、封禁治理898.97hm2等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总投资575.05万元。
      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变更,变更后的规模为流域土地总面积19.55km2,治理面积11.54km2;具体工程量:土埂坡改梯23.28hm2、水保林66.61hm2、经果林74.67hm2、保土耕作90.49hm2、封禁治理898.97hm2等及其配套设施。变更后总投资578.19万元。
      元阳县水务局委托我公司(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元阳县大山小流域实施方案设计变更》,并于2017年4月24日取得《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云南省元阳县大山小流域实施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复》(云水保〔2017〕20号)。
 
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