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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维西县南极洛河水电站项目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18-04-24 00:0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规定,2018年3月10日,建设单位云南江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迪庆州维西县南极洛河水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中扬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施工、监理单位等代表共11人。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鉴定书。验收组认为,项目基本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自主验收,并上报云南省水利厅备案。

水保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