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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联珠风电场项目水保设施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

2018-10-15 00:00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7月25日大唐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普洱市墨江县主持召开了《墨江县联珠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勘查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次进行水土保持工作汇报;听取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的汇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防治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2018年8月27日,建设单位按规定将相关验收材料在网上进行公示后,将验收材料报备至云南省水利厅备案。云南省水利厅于2018年10月9日出具报备证明函,接受报备(备案号:云水保备2018-88号)。

水保设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