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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基建期)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18-11-23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主持召开了“耿马县孟定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介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对验收报告编制情况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认为项目达到了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水保设施,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