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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4线西宁-昌都-景洪公路德钦-香格里拉段工程水保设施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

2019-01-15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18年12月20日,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在香格里拉市主持召开了“国道214线西宁-昌都-景洪公路德钦-香格里拉段工程(K124+251~K137+500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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