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NEWS CENTER ——

资讯详情


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和G335线伊吾县城至口门子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

2020-12-17 11:35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相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于2020年11月30日,邀请有关专家对我公司编制的《京新高速(G7)新疆境内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G335线伊吾县城至口门子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取土场、弃土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进行审查。经汇报审查后,专家认为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基本达到阶段技术深度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水保方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