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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21-03-24 10: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1月20日,昆明东交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昆明市主持召开了“东风路道路恢复提升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经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项目达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验收。2021年2月26日,经昆明市水务局审核,提交的报备资料完整,符合相应格式要求,接受报备(备案号:验收回执202114号)。

水保设施,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