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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逢春岭河三级水电站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发布时间:

2021-04-22 11:03

  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规定,建设单位元阳富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11月20日,主持召开了“元阳县逢春岭河三级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代表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情况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认为项目达到了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并报送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备案。

水保设施,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