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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取得批复

发布时间:

2021-06-28 10:13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受云南省水利厅委托,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会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部分评审专家、建设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现场查看了主体工程建设及弃渣场等水土保持情况,并于10月14日在昆明主持召开了《东川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会。经质询、讨论,专家组认为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达到了阶段技术深度要求,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修改并补充附件后报批,2021年6月1日取得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东川格勒至巧家葫芦口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的批复(云水保〔202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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