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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岩水电站楚雄州境内(大姚县、永仁县)库区淹没四级公路改复建工程弃渣场变更水保方案补充报告书通过评审

发布时间:

2021-10-26 10:07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第2449号令修订)、《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楚雄州水务局于2021年9月23日邀请有关专家对《观音岩水电站楚雄州境内(大姚县、永仁县)库区淹没四级公路改复建工程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在审阅报告后,审查专家认为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达到了阶段技术深度要求,同意通过评审。

水保方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