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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兴隆乡兴隆小学工程修建项目水保方案取得批复

发布时间:

2022-04-25 16:26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24号令修订,49号令修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20]63号),《盐津县兴隆乡兴隆小学工程修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经专家审查,于2022年3月17日取得专家审查意见,同意方案通过审查。并于2022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经向盐津县水务局报批审查后,2022年4月8日,取得盐津县水务局关于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承诺书(2022-02)。

水保方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