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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公司公告
陆良县板桥镇乡村振兴道路工程改扩建项目、陆良县芳华镇乡村振兴道路工程改扩建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2025年9月15日,建设单位在曲靖市陆良县召开了“陆良县板桥镇乡村振兴道路工程改扩建项目”和“陆良县芳华镇乡村振兴道路工程改扩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2025
11-18
六合、丛岗、芒龙、三坪四个光伏发电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
经专家质询讨论,认为方案基本达到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
11-12
罗平西风电场二期项目(竹子山片区)水保设施通过验收
经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规定的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验收。
10-27
新松坡二期(酸坡树)光伏电站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要求,华能澜沧江(云龙)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8日主持召开了新松坡二期(酸坡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丽江宁蒗石垭口100MW复合型光伏项目35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取得行政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5年8月15日,取得专家审查意见,专家认为该方案达到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行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圆满完成
2025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行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我单位依据行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进行现场调查测量,在批复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进行了优化补充调整。
下厂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圆满完成
2025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下厂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
清水井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图设计圆满完成
2024年5月我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了报批稿,并提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开展水土保持措施施工。
八宿县1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八宿县1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09-24
青云光伏电站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2025年7月21日,建设单位在巍山县主持召开了“青云光伏电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永平县北斗乡阿未席光伏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华能澜沧江(永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日,主持召开了“阿未席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永平县厂街乡小甲地光伏电站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7月12日建设单位在永平县主持召开了“永平县厂街乡小甲地光伏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大佛老爷山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5年7月10日,取得《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大佛老爷山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专家认为该方案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同意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