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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行业动态
公司公告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
根据水利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水保〔2019〕60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2023〕—2377号)相关规定,2023年10月9日在楚雄州召开了《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柏县子石冲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会。
2024
02-27
友天新能源110千伏总降压站110千伏进线工程水保方案完成报备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3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编报《友天新能源110千伏总降压站110千伏进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月报告编制完成后特邀专家1人进行函审,经专家审查修改后项目完成报备。
液碱仓储物流及氨水生产项目(一期)水保方案通过评审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3号),安宁市水务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于2023年10月19日在昆明主持召开了液碱仓储物流及氨水生产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云南今禹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10人,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在会领导、专家经过认真审评,一致认为方案基本达到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
星俪岚商业中心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主持召开了“星俪岚商业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代表对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通过验收。
保山市隆阳区河湾光伏电站接网工程水保方案通过审查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意见》(水保〔2019〕160号),2023年7月5日邀请省级专家对“保山市隆阳区河湾光伏电站接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函审。经专家认真审查,方案编制总体规范,达到了有关规程、规范和阶段技术深度的要求,同意该方案通过审查,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澄江立昌旅游小镇建设项目(A、B、D地块)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了“澄江立昌旅游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代表对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项目通过验收。于2023年5月25日和12月1日取得项目验收报备回执(澄水保验收回执〔2023〕3号、澄水保验收回执〔2023〕6号)。
迪庆州德钦县洛它水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2日,主持召开了“迪庆州德钦县洛它水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代表对水土保持验收工作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项目通过验收。2023年12月7日取得项目验收备案登记表。
安宁市成杰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新能源前驱体4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输送管线穿越大箐水库径流区水污染应急预案通过评审
2023年11月13日,由安宁市水务局主持召开《安宁市成杰物资经贸有限公司新能源前驱体4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输送管线穿越大箐水库径流区水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专家咨询会。会议特邀专家3名,并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观看了项目区录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和预案编制单位对预案内容的汇报,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评议,形成《应急预案》的主要咨询意见。
02-26
阿里郎光伏电站水保方案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我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阿里郎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工作。2023年9月编制完成《阿里郎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报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9月27日在漾濞主持召开了《阿里郎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专家组经认真质询和充分讨论,基本同意通过评审。10月修改完成《阿里郎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10月24日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漾水保[2023]9号)。
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项目水保方案通过评审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云南润滇节水技术推广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组织召开了《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议,会议特邀专家5人并成立专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观看了项目区录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和方案编制单位对水保方案内容的汇报,经质询、答疑和认真讨论,同意基本通过评审。
虎山河片区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通过评审
根据水利部与国家计委第15号令颁布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澄江市水利局于2024年1月21日在澄江市主持召开了《虎山河片区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12人,会议成立了专家组。经与会领导、专家认真审评,报告基本达到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基本同意通过评审。
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保方案通过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2023年9月13日,我单位邀请省级专家对《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函审,专家认为该方案达到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有关规程、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同意通过,按函审意见修改后报批。2024年1月8日取得《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晋水保承〔2024〕2号)。
西双版纳四个项目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3年12月22日,建设单位在景洪市召开了“景洪市景兰大桥工程、悦景庄·西双版纳项目东区一期项目、悦景庄·西双版纳项目东区各组团边坡治理及附属设施工程、悦景庄·西双版纳项目东区一期雨林恢复工程”四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水保设施通过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相关要求,2023年11月,建设单位在弥勒市主持召开了“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3人、验收组及其他与会代表。在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分别对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水土保监测收工作进行汇报。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和质询,同意项目通过验收。监测报告经修改完善、公示后于2023年1月上报水利厅备案,1月31日取得云南省水利厅验收报备回执(云水保验收回执〔2024〕第5号)。
昆钢二期生产供水管网(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工业给水管道)工程洪评报告取得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申报程序,2023年12月28日安宁市水务局受理了由我公司编制的《昆钢二期生产供水管网(钢铁及配套产业片区东区工业给水管道)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经专家组质询、讨论,一致认为评价报告符合有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基本同意通过评审,并取得批复(安水许〔2023〕101号)。